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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司机凌晨载客从闵行浦江前往航头镇,结果遭人持刀抢劫

2023-01-30 发布于 寿县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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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大城市,到处都是监控探头,许多人却仍然不管不顾,持刀抢劫,结果换来的只能是锒铛入狱。

今天的案例,发生在上海市。

2020年8月30日凌晨2时40分许,刘某,孙某经事先预谋,携带美工刀,捆绑带等工具,至闵行区浦江镇一路段,搭乘出租车司机老贾(化名)的出租车前往浦东新区航头地区,当车辆行驶至浦东航头镇沈杜公路沈钱路西侧约100米时,刘某假意扫码支付车费,孙某趁机走到驾驶室旁,用美工刀抵住被害人老贾的脖子实施抢劫,因老贾反抗激烈,抢劫未遂。

当日,刘某,孙某被上海浦东公安抓获,2020年11月17日,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二人犯抢劫罪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审理期间,刘某,孙某在亲属的帮助下,对老贾进行经济赔偿。

2020年12月14日,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采用暴力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触犯刑法,已构成抢劫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二被告虽已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二被告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为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遂作出上述判决!(本案被害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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